若房地产项目的房屋未能如期交付,则物业服务费用将由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承担。依照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已经建成但仍未售出或是并未移交给物业购买者的物业,所需的物业服务费用应当由项目开发商来承担支付。倘若房屋顺利交付给业主后,业主却未按照此前签订的协议履行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那么物业公司则有权利向其追究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