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下,
购房者所支付的
定金是有可能被退还的。具体而言,若支
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则其无权向对方索回已支付的定金;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则其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