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质量问题的鉴定流程包括:
首先向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或者房屋质量监督部门提交鉴定申请,接着进行预约上门测量,经过严谨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后,最终将生成一份详尽的《质量鉴定报告书》供您查阅;若对报告内容有相关疑问,可在限定时间内提出异议,鉴定单位将会针对所提异议作出详细解答并开具相应的解释函。
《
建筑法》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
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
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