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若
购房者希望申请退回所缴纳的
定金,其首要步骤便是向房地产开发商
递交一份详尽的书面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含清晰的退还定金请求及具体理由陈述,以及具体的退还定金日期设定;其次,与房地产开发商展开积极协商是必要的环节。如双方能就退还定金事宜达成共识,则建议采用书面协议的形式予以确认,包括开发商退回定金的具体时间表、退还方式以及后续处理事项等细节;最后,需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相应的后续手续,例如解除已签署的网络签约合同,以及解除与银行间的贷款合同等。若房地产开发商拒绝退还定金,购房者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