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现场中,若购房者支付的
定金未能完全符合约定的数额,那么并不构成违约,而是被视为对合同所约定的定金金额进行了调整。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若高于或低于原定的约定金额,则应被视为对原定定金金额的变更。关于定金的具体数额,需由双方
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然而,其总额度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总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无法产生定金的
法律效力。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