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延期交付房产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因情势变更引发的交付延迟以及受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致的交付推迟。如果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原定时间交付房屋,
购房者有权选择申请
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但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及程序进行操作。
《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
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