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函中提及的
房屋预售合同共有五份文件组成,其中每一位
购房者将收到一份自留文件;而其他四份分别由相关机构留存备查。具体而言,这四份文件分别为公司存档、房地产管理局备案、银行留档以及缴纳
契税时作为留底资料使用。若客户选择支付全额款项或者分期付款方式,则需要多保留一份文件记录此笔交易情况。
对于签署正式
购房合同时,购房者需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
代理商进行正式签约。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合同通常包含两个主要部分:
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
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
在签署
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者应当特别关注以下几点:
首先,切勿轻易交
付定金。建议您在购买商品房前务必亲临该项目的销售中心,核实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了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发现开发商尚未获得此项许可,那么就意味着该楼盘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定要求,此时您应该谨慎考虑,避免贸然交付定金。
其次,请务必认真审查有关房屋面积的约定条款。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