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楼盘交付延期的情况下,
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合法维权:
首先是尝试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友好协商,以实现问题的妥善解决;
其次,可以选择向所在地区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提出投诉,寻求协助和支持;再者,也可向房屋管理局或相关监管部门如实反映实际情况,请其介入调查处理;
最后,如果经过以上途径均无法有效解决问题,购房者有权考虑诉诸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