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地产纠纷诉讼的
处理方式及时间限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若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审理,那么应在
立案宣告之时起算的6个月之内予以审结。如遇特殊情形需求延长,需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6个月;若仍需延长,则须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而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应在立案宣告之时起算的3个月内完成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能不能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