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房地产方面的争议案件,倘若在司法
申诉程序中遭遇失败,而经过人
民法院的再次审理后仍然维持原判或作出的裁决呈现出显著的错误,此时此类
当事人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是
抗诉申请。在此情况下,为了能妥善地处理申诉失败后的事宜,当事人应当向当地的人民检察院
递交检察建议或抗诉申请。同时,当事人所提出的申诉请求,将由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进行统一的受理和管理。在正式提交
申诉书时,当事人需要附上已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以及其他能够支持其申诉主张的相关
证据资料。
《
民事诉讼法》第209条再审仍不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
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