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交易争端的法律
诉讼时效规定为长达三年。自相关
当事人得知或理应晓得他们所享有的权益受到了损伤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然而,自在该日期超过二十年后向法院寻求保护会遭受拒绝。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适当延长这一时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诉讼时效中止:
(一)
不可抗力;
(二)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
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
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
代理权;
(三)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
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