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与商家引发争议后,我们强烈推荐您首选联络本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并提交投诉。若对这一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回应并不尽如人意,请允许我们提示,尊贵的客户还有权利向
消费者协会或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而设立的
仲裁组织寻求援助,通过调解这个途径去努力化解矛盾。当然,如果您已同经营者签署了关于仲裁方面的协议,那么根据这份协议向特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便成为了另一种可行的方式,以期获得公正的裁判结果。与此同时,作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之一,您也有权利向所属具有审理权限的基层人
民法院提交
民事诉讼状,恳请其启动司法救助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