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赌场的收银员不幸遭受
刑事拘留,那么他/她很有可能触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规定的“开设赌场罪”。依据此法律条款,对于那些开设赌场的
行为人,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而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缴纳罚金。作为赌场的工作人员,收银员参与到赌场的运营活动中,这就使得其有可能成为开设赌场罪的
共同犯罪者或
从犯。至于具体的
刑罚裁量,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收银员在赌场中所扮演的角色、其参与程度、
犯罪所得以及犯罪所带来的后果等等因素,最终都将由法院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公正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