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洗钱罪的相应制裁是基于其
违法事实的严重性而定。若情节尚属轻微,则依律可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处以
罚金或仅
处罚款。然而如若涉及的
犯罪达到更严重的标准,则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外加罚金。对于具体的
量刑期限,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形与
证据,依照法律程序由
司法机关独立审理,做出公正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