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帮信罪参与者自首怎样获刑

帮信罪参与者自首怎样获刑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倘若有参与者在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依然向其提供技术支持或援助,而且这段期间的情节严重的话,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该名涉事人员极有可能性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单处罚金的责任。若此等行为同时触犯了另外的刑事犯罪,则应依据重者处罚原则进行判罪。关于自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犯罪之后能够主动投案,并且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如实交代的,便可认定为自首。对于那些选择自首的犯罪分子,司法机关可以酌情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之中,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甚至还有可能免于处罚。因此,如果帮信罪的涉案人员在犯罪发生后能够主动投案,并且对自己的罪行如实交代,那么他就有可能因为自首这一情节而得到从轻或者减轻的处罚。然而,具体的处罚结果仍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