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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犯罪主体都是谁

抢劫罪的行为主体属于一般的社会公众范畴,在年龄上必须达到法定的成年标准,即年满14岁且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者,皆享有成为本罪行为相对人的资格。
抢劫罪,乃是以无合法理由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动机,针对财物的所有权人和保管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强制性夺取公共与私人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最新修订: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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