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情况下,即使女子主动放弃了对孩子的
抚养义务,也不能规避支付
抚养费的责任。
抚养费的支付并不是基于是否放弃
监护权来决定的,无论
当事人做出何种选择,其所应承担的抚养费均不
可撤销。
抚养费,是指父母或者
近亲属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生活以及教育方面的必要投入。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