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尊夫人不幸离世,在具有
遗嘱情况下,遗产应依照遗嘱内容进行传承;
如若未设
立遗嘱,则遗产将依法定程序,在包括亲生父母、子女及合法配偶在内的
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在同一顺位继承人取得的遗产份额中,法律规定应一般平均分配。
对于那些在生前生活中遭遇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来说,在
遗产分配过程中,理应对他们予以特别关照和重视。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