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中的过错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这些是离婚时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依据。
法律解析:
《民法典》对婚姻过错情形进行了明确界定。重婚破坏了一夫一妻制,是严重的婚姻过错;与他人同居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侵害;遗弃家庭成员则违反了扶养义务;而其他重大过错涵盖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行为。当出现这些过错情形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这既体现了法律对无过错方的保护,也对过错方起到了一定的惩戒作用。如果在婚姻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