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后子女归属问题,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之后,法院将依照以下六大方面进行裁定:
1.对于不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归母亲
抚养。
若母亲存在任何一种可能危害到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则孩子可由父亲抚养;
2.如两位父母就是否让不满两岁的小孩跟随父亲生活达成共识,且这种决定不会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法院便可以同意这个方案;
3.对于年满两周岁至未满十周岁的
未成年人,若父亲和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跟着他们共同生活,法院会首先考虑属于以下几个特定情况的一方;
(1)实施过绝育或因为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人;
(2)孩子从小跟随母亲生活,一旦更改居住环境将会对孩子的身体以及心理健康造成显著不良影响的;
(3)除了该子女之外,父母没有其他孩子,然而对方却有其他孩子的;
(4)虽然孩子跟随父亲生活,但是孩子的身心健康会因此得到更好的发展,同时,如果被判决方患有慢性病或其他严重病症,或者具有其他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行为表现,他/她不应该继续照料孩子;
4.倘若父母双方满足抚养子女所需的基本条件,且他们都希望孩子跟着他们共同生活,但孩子自幼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长大,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愿意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子孙辈,那么,孩子跟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的这个选择同样享有优先权。
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把孩子交给对其成长更为有利的一方无偿照料;
5.当父母对于年满八周岁至未满十四周岁的孩子未来跟父亲还是母亲生活持有不同意见时,法院会如果有利于保护孩子权益这一普遍原则下,父母双方能就小孩的抚养方式达成一致,比如每天采取
轮流抚养孩子的做法,法院也将加以认可。
全文法律条款仅供参考。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