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在购
买房产时所缴纳的押金最高比例不得高于主合同标价之百分之二十。押金实则是
当事人双方
法律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确保
债务得以实际履行,经既定协议明确双方意愿之后,由支付方首先向接受方交付一
定金额的货币作为信用和
担保。具体数量可以由当事人之间进行自由协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