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对于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既遂罪犯,应承当的
刑责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第二项,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应面临长达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之
刑罚。
打击报复证人罪,按照法律条文定义,即是指对
证人实施
暴力侵害乃至报复行为。
本罪行侵犯的核心权益是公民的民主自由权以及国家机关的正常运作。
在具体
犯罪方式上,主要表现在对证人人身安全和人权的恶意攻击。
就本罪行的
犯罪主体而言,为普通的自然人皆可,并无特殊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
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