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明文规定,若
买卖合同出现违约情况的,假如双方在合同中已经对相关费用进行了明确规定,则按照该约定计算
赔偿金额;
如未做具体规定的,违约给对方带来的
经济损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同时,若存在既定盈利的前提下,理应将其纳入损失计算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