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农村环境下,
离婚案件中的
财产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首先是强调性别平等的原则,即在进行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对待。
其次,要考虑到维护妇女与未成年儿女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确保他们不会受到不公正待遇。
再次,在分配财产过程中还要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以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道德的正义。
最后,尊重
当事人意愿也是财产分配的重要原则之一,尤其对于那些已作出合法约定并受到法律承认的情况,理应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若约定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效力不足,则应依法视为
共同财产以保障所有相关利益方的权益最大化。
此外,无论是
离婚前还是离婚后,都应该切实贯彻有利于生产发展与便利生活两个关键性的原则来进行
财产分割,从根本上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