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受他人进行的威胁时,首要任务是确定威胁者的身份,特别是针对不知名的威胁者,可以通过他们的语气、笔迹、威胁的具体内容及其所提供的其他任何可供捕捉的信息等来鉴别其身份。
凡蓄意实施威胁、恐吓等行动之人,应处以五日以下的
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处以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的拘留,同时也可能附加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