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又面临
拘留的情况,可能是因为涉嫌违反了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在此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人士必须坚守相应的规定,并于
期限届满之日由
司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予以退还
保证金。
然而,若出现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现象,则有可能导致保证金被没收或取保候审措施被改变,进而面临
刑事拘留乃至
逮捕等更为严厉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有权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