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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结案后,刑事案件能否重新立案

民事诉讼结案以后,刑事案件通常无法再次进行立案审查。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刑事案件,我们应当先通过单独或合并的方式进行刑事诉讼程序,然后才可以依法寻求附带的民事诉讼。
此时,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伤的,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依法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若被害人在此过程中不幸离世或者失去行为能力,那么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属同样具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此外,倘若国家与集体的财产也在此次事件中遭受了重大损失,那么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同时,他们还可以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最新修订: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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