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婚前的房子婚后拆迁时权益如何计算

婚前的房子婚后拆迁时权益如何计算

若系被拆毁之房产乃私人所有之住宅,而拆迁所获房屋所有权又在夫妻双方缔婚登记之前即已确立,则此类拆迁事项应视作单方面财产权利范畴,且不得认其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但若此等被拆毁房产乃私有住宅,而拆迁获得之房屋所有权自婚姻登记之后才得以确立,则该未经拆除之房产及其增值价值将被视作夫妻共有的财产。
再者,若被拆毁之房产乃夫妻一方父母所有的私有住宅,而后于婚后因该房产遭遇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单方当事人名下,且拆迁安置房价款以夫妻共同财产拨付支付,则该拆迁所得之安置房亦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如同前述,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处房产遭遇拆迁并获得的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单方当事人名下,该房产也将被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最后一种情况是,被拆毁之房产为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处房产遭遇拆迁,并获得了登记在夫妻单方当事人名下的安置房,但此次拆迁安置所需房价款仍需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那么该次拆迁所得之安置房亦理当归类为夫妻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新修订:2024-07-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