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尚未签署
购房协议,在房价出现下降之时,买卖双方面临的选择是共同商定一个新的价格来实施
购房流程。对于没有签订任何合约的情况来说,交易双方并无协定条款的法律约束力存在,在此原则基础之上,卖方有权重新与买方进行洽谈,以重议并确定最终的价格。然而,当已经签订了合同后,这份购房协议便拥有了法律效应,一旦签字生效,该合同将全力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基于合同中的协议内容,法律并不认可因价格降低而解约的申请。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