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商品房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您可向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详细情况。在您入住新居前,务必找到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也就是所在地区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时,请务必携带并出示与房屋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用地手续(
土地使用权证)、建设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证、施工地图)以及消防手续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