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幸遭遇房产开发项目的停滞或未完成状态,即可向开发商提
起诉讼。面对这类状况,
购房者可面临两种
诉讼途径:
第一种是以
解除合同为主旨的
诉讼请求,具体内容包括:将房屋购买协议解除,追回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并要求
赔偿相应的
违约金;
第二种则是主张合同持续有效并提出以下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必须继续执行已经签订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原告妥善办理房产所有权的各项手续及相关登记工作等事项。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