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存有
买卖合同时出现
纠纷状况,
当事人有权选取如下四种途径进行妥善处理:
1.当因合同而产生纷争时,当事人可先行尝试通过私下沟通协商来解决问题。基于体谅对方权益并尊重各方利益的原则下,达成关于争议事项的共识,进而消除矛盾;
2.通过寻求第三方调解人介入协调处理。当事人可针对性地挑选相应的调解机构提供协助;
3.若遇有合同冲突事宜,当事人双方依据事先或纠纷发生后签订的
仲裁协议,将争议事项转交至指定的仲裁部门予以裁定和解决;
4.如当事人未能商定有效的仲裁协议或存在仲裁协议失效等情况,则相关当事人可视合同纷争为由,向当地人民司法机构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
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