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犯罪嫌疑人及被告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
申请取保候审:
(1)若可能被判
处罚金或
剥夺政治权利等轻刑,则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
(2)若可能被判
有期徒刑以上重刑,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能有效避免对社会稳定造成风险的,也可获准取保候审;
(3)对于患有危急重症、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倘若通过实施取保候审能够有效避免对社会稳定造成风险的,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