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卖方存在
虚假发货之行为,则
消费者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提出
三倍赔偿的主张。当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因购买行为引发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争议时,可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进行有效解决:
首先,
当事人双方应尽可能自行协商并寻求和解;
其次,可向消费者协会或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求助以期达成调解共识;
再次,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反映问题;
此外,若双方曾就此问题签订过
仲裁协议,也可依据该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处理;
最后,如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还可选择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
【消费者索赔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
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
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
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