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系指本国
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基于其职权之便,以侵吞、
盗窃、
欺诈或其他任何非合法方式,将
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的
犯罪行为。对于贪污金额达九十万元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被视为“
数额巨大”的情况,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或
没收财产等
附加刑罚。
《关于办理
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向
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
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
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
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