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
定金可予以退还。定金作为对
培训合同所约定之事项达成、履行及解除过程中相应责任和义务的
保证,如受定金一方未能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其应尽职责,则需向支
付定金的一方向其双倍返还该定金;反之,若在培训合同执行过程中,支付定金一方未能充分
履行合同所规定之责任和义务,其将无权向对方主张退回所支付的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