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故意损坏公私财务的价值认定如何判定

故意损坏公私财务的价值认定如何判定

蓄意损害公共或私人财产物品且其价值达到人民币伍仟元及其以上者,将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倘若故意破坏、损毁公共或私人财产物品,并触犯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当予以刑事立案并进行重点调查和处理: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超过人民币伍仟元;
(2)连续三次或以上对公私财物实施破坏行为;
(3)召集三名或以上人员公开、大规模地破坏公私财物;
(4)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新修订:2024-07-1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