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
商品房价格大幅度攀升,利润空间显著扩大的形势下,个别房地产开发商有可能采取诸如变更规划、调整设计方案或者减少绿化用地等手段来增补其商品房开发规模。
然而,这些规划变更行为无疑将对
购房者的法定权益产生直接且深远的影响。即便经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许可,房地产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仍然可能构成
合同违约,此时,购房者便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
赔偿请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