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
合同纠纷之后,
当事人可采用以下几种处理策略以化解纷争:
首先,通过友好协商以解决问题。基于彼此尊重的原则,
合同当事人通过互相沟通与理解来化解争议,此乃最佳途径之选;
其次,若当事人难以自行达成共识,则可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尤其当其中一方乃至双方为国有企业时,更应寻求其上级主管部门的介入;
再者,若合同当事人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问题,且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
仲裁条款,或者在
纠纷发生后双方已就仲裁事宜达成了书面协议,便可依据这些条款或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最后,若合同中并无仲裁条款,亦未在事后达成任何仲裁协议,那么合同当事人便有权选择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
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
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