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车损且由对方承担事故全责的道路交通意外中,受害者有权要求除汽车维修费用之外的相应补偿。若此情况下产生了合理的交通支出及
误工损失,受害方同样有权提出索赔要求。关于出租车维修期间的
误工费赔偿问题,对于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受害者而言,误工费将根据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针对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则按照其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依据;若
受害人无法提供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相关
证据,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同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水平来计算误工费。
《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