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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物构成挪用公款罪吗

挪用公物在通常情况下并不直接构成本身所特有的罪行--挪用公款罪。原因在于,挪用公款罪确切来说仅仅局限于将公共财产擅自用于牟取个人私利、从事非法行为或者连续超出三个月的期限尚未归还这几种情况。而对于挪用公物的行为,有可能会触及到其他不同的犯罪类型,例如滥用职权罪或者贪污罪等,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则需要根据实际的行为性质以及情节严重程度来进行判断。
然而,如果挪用的公物涉及到了资金方面的问题,并且满足了挪用公款罪的所有构成要件,那么就有可能按照挪用公款罪来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最新修订: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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