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会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解析: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侵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就达到了司法实践中的立案标准。达到该标准,将依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法律规定旨在维护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数额达十万元以上会被立案追诉,“数额巨大”司法实践标准通常为十万元。此行为侵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国家公司管理制度。
2.对于此类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会依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为防范该类犯罪,国有公司、企业应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董事、经理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定期审查经营活动。同时,要强化法律宣传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明确此类行为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
(1)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非法获利达十万元以上就会被立案追诉,这体现了法律对该行为的明确规制,旨在维护国有公司、企业的利益和市场秩序。
(2)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不仅损害了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还破坏了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这种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对于达到立案标准的该犯罪行为,刑事责任有明确分级。一般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时,量刑提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醒: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从事同类营业,否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若涉及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要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不利用职务便利经营与任职公司、企业同类营业,避免获取非法利益。
(二)公司内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董事、经理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防止此类违法行为发生。
(三)员工若发现董事、经理有经营同类营业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或监管机构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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