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条款,被判处
刑事拘留无疑应当计入个人生活当中所遭受的
刑事处罚范畴之中。刑事拘留,作为
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倘若其改革对象经由
司法审判机构的判定确属有罪,则毫无疑问地会被认定为遭受了刑事处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刑事处罚不仅仅局限于
主刑与
附加刑两种主要方式,而刑事拘留尽管并非正式意义上的刑事处罚,但在法律层面上却被视为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也可将其视作受到刑事处罚的一种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
管制;
(二)
拘役;
(三)
有期徒刑;
(四)无期
徒刑;
(五)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