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才能构成盗窃罪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数额较大”一般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等,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多次盗窃”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为实施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指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满足上述情形之一,即可能构成盗窃罪。
二、构成盗窃罪的数额标准究竟是多少
盗窃罪数额标准并非全国统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相关规定幅度内确定。
一般而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若存在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等情形的,“数额较大”标准可按照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三、构成盗窃罪的情节认定标准如何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罪情节认定标准如下:
数额方面,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则是“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依本地经济发展及社会治安状况,在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其他情节,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等八种情形,“数额较大”标准按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此外,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无需达到数额标准即可认定盗窃罪。
当探讨什么才能构成盗窃罪的标准时,除了基本的标准判定,还有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盗窃财物得手后又主动归还,这种情况是否还构成盗窃罪呢?一般来说,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且财物已脱离原所有人控制,就可能构成既遂,但主动归还在量刑时会作为从轻情节考量。另外,多次盗窃即使每次数额较小,也可能构成盗窃罪。若你对盗窃罪的具体认定、量刑以及特殊情形下的法律判定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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