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程序中,提
起诉讼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其中主要包括
诉讼费。一旦审判结束并判决
败诉方承担责任,那么这笔费用将从对方的
赔偿金或其他资产中扣除。当任何
当事人决定发起
诉讼时,他们需预先准备好详细的
起诉状及所有与案件相关的
证据材料,然后
递交给具有适当
管辖权限的人
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在接到起诉状的第五日起,开始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而被告则必须在收到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交
答辩状。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