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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需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向法院预交保全费用。该费用收取有明确标准,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且保全费最高不超过5000元。
案件审理结束后,保全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若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人不仅要赔偿相应损失,保全费也可能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025-12-30 13: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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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需在提交保全申请的同时向法院预交保全费用,未按时足额预交的,法院可能不予受理该保全申请。
(2)保全费收费标准有明确规定: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高不超过5000元。
(3)保全费的最终承担规则为:案件审理结束后,保全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若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人需赔偿该损失,保全费也可能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提醒:
申请财产保全前需确认自身诉求的合法性与必要性,避免因申请错误承担赔偿责任及保全费;预交保全费时需按标准足额缴纳,以免影响保全申请的受理。
2025-12-30 12:5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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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财产保全时需预交保全费,应按规定标准缴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需要注意的是,保全费最高不超过5000元,即使财产数额很大,也无需超过这个上限缴纳。
(二)案件审理结束后,保全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若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申请人不仅要赔偿该损失,保全费也可能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025-12-30 12:14: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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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采用预先缴纳的方式收取保全费,当事人需要在提交申请的同时,把这笔费用交给法院。
保全费的收取有固定标准:涉及财产金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具体财产数额的,每件交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且保全费最高不超过5000元。
案件审理结束后,保全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若申请人的保全申请有误,给对方造成损失,不仅要赔偿损失,保全费也可能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025-12-30 10:3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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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需预交保全费,费用按标准收取且有最高限额,案件结束后一般由败诉方承担,申请错误则申请人可能自行承担并赔偿损失。
法律解析: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需在提出申请时向法院预交保全费。该费用的收费标准明确,具体为(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且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案件审理结束后,保全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若申请人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人应当赔偿该损失,保全费也可能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果对保全费的计算或承担规则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30 10:26: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