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土地承包专题 > 地役权能否通过租赁合同来设立

地役权能否通过租赁合同来设立

地役权的设立主体仅限于不动产所有权人,而非承租人。地役权乃是指在他人之土地上设置有利己之设施以确保自身土地得以最为高效利用与管理的权利,亦可称之为“需役地使用权”。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最新修订:2024-07-1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