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所确立的未婚先孕分手后对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路径如下:
首先应尝试进行双方的详尽沟通协商,以共同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涉及到子女的养育事宜;
如若无法通过上述途径达成共识,
当事人有权
提起民事诉讼诉诸于人
民法院,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会依据“子女权益最大化”原则以及对各参与方实际情况的全面考量做出最终判定,以此来明确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
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
起诉讼仅请求
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已经受理的,
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
财产分割或者
子女抚养纠纷提起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