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车辆交易完成之后,车辆出现事故,一般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理赔处理。在这种情况下,
被保险人或是经其授权许可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的过程中,不幸遭遇了突发状况导致第三方的
人身伤害或者财产受到即时损失或者破坏,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
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义务对此进行
赔偿。
《
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
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
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
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
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
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
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