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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到底该怎么去计算

王** 吉林-吉林市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6.01.16 05:09:58 404人阅读

死亡赔偿金到底该怎么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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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一般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通常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计算年限就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统一按五年计算。
(2)若赔偿权利人能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更高,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这些地方的标准计算。
(3)同一侵权行为导致多人死亡时,可用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不涵盖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其他赔偿项目,这些赔偿需按照法定标准另行计算。

提醒:
计算死亡赔偿金时要注意不同年龄的计算方式差异,同时收集好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收入标准的证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6 11: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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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死亡赔偿金,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二十年计算。若死者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二)赔偿权利人能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死亡赔偿金可按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标准算。
(三)同一侵权行为致多人死亡,可用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四)死亡赔偿金不包含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这些应另行按法定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2026-01-16 10:08: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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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赔偿金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长一岁少算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算五年。
2.若赔偿权利人能证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标准更高,可按该地标准算。
3.同一侵权致多人死亡,可用相同数额确定。
4.死亡赔偿金不包含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这些要另按法定标准算。

2026-01-16 10:0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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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死亡赔偿金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若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标准更高,可按其标准计算;同一侵权致多人死亡可按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不包含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需另行计算。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计算有明确标准和规则。按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计算是普遍做法,但考虑到各地经济差异,若赔偿权利人能证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标准更高,可按高标准计算,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同一侵权致多人死亡按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体现了公平原则。而死亡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是不同赔偿项目,需分别依照法定标准计算。若遇到死亡赔偿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16 08:2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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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赔偿金计算通常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算二十年。不过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若赔偿权利人能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相关标准更高,可按该地标准计算。
2.同一侵权行为致多人死亡时,可用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并且死亡赔偿金不涵盖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这些要另行按法定标准计算。
3.建议赔偿权利人留意自身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差异,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争取更合理赔偿。对于多人死亡情形,相关部门应及时统一标准确定死亡赔偿金,保障公平性。同时,各赔偿项目计算要严格依照法定标准,确保赔偿准确合理。

2026-01-16 06:27:10 回复

一、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死亡赔偿金采取定型化赔偿模式,即赔偿数额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客观标准以二十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这一计算标准既与过去的法律法规相衔接,又不致因主观计算导致贫富悬殊、两极。(一)按照这一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比过去提高一倍多。(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0条的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三)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国家赔偿法》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二、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期限(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既体现了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的历史连续性,也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一致。(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将递减的年龄起点定为60岁,主要根据是国家统计局的咨询意见。国家统计局的专家介绍,平均寿命在统计学上是一个动态概念而非静态概念。平均寿命70岁,是指0岁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而50、60岁乃至70岁仍尚生存的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当然就不一定是70岁。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资料计算,60、70、75岁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分别为78.36、81.39和83.69岁。国家统计局的专家据此建议,将赔偿期限递减的起点调整为60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以与统计结果相一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采纳了这一意见。

一、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死亡赔偿金采取定型化赔偿模式,即赔偿数额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客观标准以二十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这一计算标准既与过去的法律法规相衔接,又不致因主观计算导致贫富悬殊、两极。(一)按照这一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比过去提高一倍多。(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0条的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三)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国家赔偿法》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二、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期限(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既体现了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的历史连续性,也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一致。(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将递减的年龄起点定为60岁,主要根据是国家统计局的咨询意见。国家统计局的专家介绍,平均寿命在统计学上是一个动态概念而非静态概念。平均寿命70岁,是指0岁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而50、60岁乃至70岁仍尚生存的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当然就不一定是70岁。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资料计算,60、70、75岁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分别为78.36、81.39和83.69岁。国家统计局的专家据此建议,将赔偿期限递减的起点调整为60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以与统计结果相一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采纳了这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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